「十二婆姐藝陣」的由來乃根據《福建閩部別記》中記載,五代後唐永和年間,陳太后(即陳靖姑)得自許真君法師之傳授而精通各門道法,曾替閩王王廷彬解決妖患,救出皇后和三十六位宮女,閩王為了報恩,將三十六宮女賜贈給陳太后為徒眾,稱三十六婆姐,個個能除妖、解厄,救援產婦,保胎送子,每年正月十五日,三十六婆姐即分成三組,有求必應,勸民除惡為善,深得民心。
引自三十六婆姐中的前十二位婆姐,祂們分別是總管陳大娘、二宮黃鸞娘、三宮方四娘、四宮柳蟬娘、五宮陸九娘、六宮宋愛娘、七宮林珠娘、八宮李枝娘、九宮楊瑞娘、十宮董仙娘、十一宮何鶯娘以及十二宮彭英娘。
此外,藝陣中尚有婆姐母和婆姐囝兩個腳色,傳說婆姐囝是第三宮方四娘的兒子,因母親改嫁而四處尋找他的母親要吃奶,婆姐母則尾隨其後照料他,二人來回穿梭在十二婆姐陣容中,十分討得眾人的歡心。
演出十二婆姐藝陣時,婆姐們身穿大紅鳳仙裝,右手持葵扇,左手持紙傘,戴著婆姐面具、白手套以及由檳榔編串成的耳環沿街遊行;其表演都是以「落地掃」踩街方式遊行,由陳大娘領陣,十二人組成縱隊,一字排開,以排隊行走和繞圓圈行進兩種陣式前進,後場則以扁鼓敲打控制舞步;身體之舞步隨著鑼聲鼓點之節奏,時快時慢,輕鬆自然的扭腰、擺臂,以縱跨步、手搖葵扇,左右搖晃、大步行進;婆姐囝則來回穿梭其間,尋找母親,扮演逗趣串場的腳色;而婆姐母則身穿藍色婦裝,手執拐杖、肩扛黑傘,吊包袱,隨陣追趕、照顧調皮的婆姐囝,表現出生動活潑的氣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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